一、逾期交房法律上会怎么样
逾期交房法律上会如下: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买受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
2.出卖人支付或者赔偿损失: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怎样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
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
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
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
7.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开发商交房后的诉讼期
开发商交房后,自购房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仍属于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该诉讼时效期间的,对方当事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