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的代理权限有:
1.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2.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帮助。
3.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4.代理律师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申请回避,并协助被害人行使此项权利。
5.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依法指导、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
6.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独立发表代理意见。
7.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一、被告有权参加一审吗
在公诉案件的刑事审判程序中,因为有公诉人为被害人一方提起公诉,使得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与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相比,具有一定得特殊性。那么,在已经有了公诉人代为控诉的情况下,被害人还能否参加一审程序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是指其合法权益遭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诉讼参与人。这里的被害人是狭义的,专指在公诉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加诉讼,并与检察院共同行使控诉职能的人。在自诉案件中称作自诉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称作原告人。根据“本人是自己权利的最佳维护者”这一基本法理,受害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全程依法参加所有刑事诉讼程序,不仅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必须保障的。不仅如此,受害人还有一系列自身的特殊权利,包括报案控告权、申诉复议权、委托代理人权、申请抗诉权,等等。因此,受害人不仅有权参加第一审程序,而且这种权利必须依法予以保护。非法剥夺受害人的诉讼权利,是法律不能允许的。
二、工伤因工引起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工伤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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