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海省拆迁补偿标准的参考准则是什么
时间:2023-08-17 09:34:44 2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青海省这是处于我国的青藏高原东北部的,我国内陆最大的高原咸水湖就在青海,同时在青藏高原上其实青海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省,青海省的经济发展的增长速度也是非常的快速的。在青海省的城市面貌发展的过程当中,由青海省政府统一制定,青海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准则,是为本省的征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的。

2020青海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准则是什么?

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市、州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平、公正和统一。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二章评估机构选定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从业经历、监管记录、社会信誉等情况,建立青海省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公告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报名数额不足三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以公告等形式,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申请参加该项目评估机构的名单、基本情况,并将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期限等相关事宜告知被征收人。

第七条被征收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并以书面形式将选定的结果报房屋征收部门。

第八条被征收人在5日内不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应采取投票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部门应提前5日将投票选定评估机构的相关事项(评估机构名称、投票时间、地点、须知)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权属证书,按一个被征收人(产权户)一票的原则,到指定地点参与对张贴公示的评估机构进行投票。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数量应超过被征收人总数的70%。得票率超过80%的评估机构入选。

第九条投票选择方式未能选定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选定。房屋征收部门应提前5日将选定的时间、地点、程序要求等事项告知被征收人。公开抽号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监察部门、街道(镇)、社区(村)组织代表等参与监督,摇号工作应进行全程录像。

房屋征收部门应邀请公证机关对评估机构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

第十条评估机构选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后的15日内,向其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

第十一条评估机构选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确定的评估机构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

第三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十二条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的;

(2)被征收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有关许可证件;

(3)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非住宅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范围包括:

(一)停产停业期间净利润损失的补偿;

(二)停产停业期间员工基本生活补助;

(三)可搬迁设施设备的拆除、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四)无法恢复设施设备的残余价值补偿。

第十四条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计算方法是:

(一)停产停业期间的净利润补偿=月净利润停产停业补偿期限。月净利润依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计算

(二)停产停业期间员工基本生活补助=员工人数月生活补助标准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参照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员工数量以征收公告发布前企业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人数为准。

(三)可搬迁设施设备的拆除、运输、安装、调试费用,按估计时点的本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算。

(四)无法搬迁设施设备的残值补偿,按重置成本法评估确定。

第十五条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自签订征收与补偿协议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被征收人之后2个月止。

(二)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六条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是被征收人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和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办理提存公证,在当事人协商或诉讼结果确定后支付。

第十七条伪造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文件骗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的,依法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住房保障

第十八条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第十九条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市、县政府应当组织住房保障等部门现场办公,公布保障性住房房源位置、套数、面积、供应对象范围、认购时限、登记地点等信息,并开辟绿色通道,现场受理、审核被征收人申请并公示审核结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直接选房。被征收人获得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参加其他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实施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因为青海这么大的一个省份的补偿标准不是由省政府单方面就能够决定了的,但是在出台的文件当中,也是要求各省政府的征地补偿工作必须要是公开透明的,整个补偿方案要组成的进行审批,遇到的各种征地当中的实际情况难都要参考此条例来解决。

广州最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占用补偿明细参考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1年广州市征收补偿标准

1、住宅搬迁费标准

房屋征收部门按户为单位,向被征收人或政府公房承租人支付搬迁费每户不低于5000元;

因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或政府公房承租人的电话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时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2、住宅临时安置费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同类型住宅租金参考价格;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

全文2.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0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根据临...
    更新时间:2024-01-15 11:30:03
查看拆迁补偿标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拆迁补偿标准 最新知识
针对2020青海省拆迁补偿标准的参考准则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2020青海省拆迁补偿标准的参考准则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