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和团伙作案的区别: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侵犯同一客体,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客观上行为相互之间联系紧密,有意思联络。“团伙作案”一般称为“团伙犯罪”,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既包括犯罪集团等有组织犯罪,也包括松散结合、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组织层次的犯罪。组织形式相对松散。
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区别
第一,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第二,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第三,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第四,从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实行行为通常强度较大、手段残忍、技巧熟练,而从犯的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
第五,从对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主犯由于行为强度大或者技巧热练,通常对犯罪结果的作用较大,是造成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囚;而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肯定是在犯罪过程中其积极作用的,因此法律规定对主犯的处罚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当然,现实中具体定的罪名不同,最后的量刑也就不一样。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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