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最大特点:自愿性。婚前财产公证属于男女双方的协议行为,且由男女双方自愿选择和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行逼迫其进行公证活动;选择性。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对法定的婚前财产范围进行选择性的公证;合法性。公证是对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真实性审查。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流程:1、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有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和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等资料;2、双方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正申请受理后,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5、领取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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