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派出所可以办台湾通行证。长沙台湾通行证是在各区的公安分局办理的,也就是俗称的派出所,例如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雨花区公安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等都可以办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办理条件
台湾通行证办理条件:
1、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在职证明信”;
(1)在职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任职日期、现任职务、月工资标准。落款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任职不足半年需原单位同时出具在职证明信;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团体和外企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在校证明”。
台湾办理通行证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申请表1份:需申请人亲自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检测回执单、相片1张:办理通行证用的如北京市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必须一个月内有效(白底2寸彩色相片),并在表格上贴1张与该回执一致的相片;
3、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只需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指引标准的相片”即可。办理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再对居民户口本进行查验,申请人也不再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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