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长沙市(含长、望、浏、宁)户口居民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
2、在长沙市(含长、望、浏、宁)就业的人员(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及其的配偶(在长沙居住满半年)和未满16周岁子女;
3、在长沙市(含长、望、浏、宁)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及其配偶(在长沙居住满半年)和未满16周岁子女;
4、在长沙市(含长、望、浏、宁)居住满半年(含)以上的60周岁(含)以上老人;
5、在长沙市(含长、望、浏、宁)居住满半年(含)以上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个人游签注的内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