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法规与政策的制定
在土地管理中,组织立法和制定综合性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土地管理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
2)组织编制土地立法规划,组织拟定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
3)负责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的使用解释工作,研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
4)办理依法由国土资源部受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5)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有:
1)开展初始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及划拨等各类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及其他变更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证书监管。
2)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土地权属问题的政策界限,负责确定土地权属,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开展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3)开展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条件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对土地资源状况进行评价。
4)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及时提供建设用地规模扩展等监测数据及分析成果;开展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及其变更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开展统计分析,提供耕地变化为主的土地资源利用统计数据。
5)建立地籍信息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及土地登记查证制度;掌握地籍管理工作动态,开展调查研究。
3、土地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
在土地管理中,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计划是土地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计划的具体内容是:研究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国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观划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指导、审查和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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