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要符合什么条件
1、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2、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4、起诉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二、自诉案件是什么样的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
全文5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