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23-02-17 15:51:42 2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消费贷款。

2、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可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提前还款:

(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在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后,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以在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后,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按照剩余本金重新计算还款额,贷款利率、还款期数不变。

3、借款人贷款逾期了怎么办

(1)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2)当发生借款合同约定处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情况时,贷款银行除就逾期部分计收逾期利息外,有权依照合同和法律程序处置抵押(质)物或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可直接将借款人夫妇及共同偿还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理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4、在什么情形下中心有权停止支付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1)借款人未按专款专用的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

(2)未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变卖、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3)借款人所设定抵押的房产遇拆迁,借款人未事先通知公积金中心,并未办理贷款清偿手续或重新落实新的担保方式的。

(4)借款人拒绝或阻挠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5)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公积金中心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6)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7)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抵押物因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而保证人、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的。

(8)违反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其他事项的。

5、贷款资金可以提取现金吗购买二手房和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现金,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转帐入开发公司(售房单位)帐户。

6、抵押住房的价值如何确定抵押值如何确定抵押住房的现值,由公积金中心委托房产评估部门根据当地建设部门、物价部门定期测算并公布的房地产基准价格结合实际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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