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今年5月起,异地户籍想在广州申办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及护照,不需要社保满一年,只需要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就可以了。
1、上网预约。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选择出入境预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符合便捷方式办理条件的,参照“港澳签注自助便捷方式”指南)
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者自取证件。
二、办理期限
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
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三、服务对象及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函件样式可在广州金盾网下载)。
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2、持《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交验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省外户籍的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外省户籍人员中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此条款。
省内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此类人员可免交居住证)
3、在读大学生
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的研究生、博士生的,还须提交大学、学院出具的在学证明(样式在广州金盾网下载)。
4、现役军人
提交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
5、居住在本市的华侨
提交中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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