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定居港澳该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
办理条件:
1、非法定不准出境报备人员;
2、本市居民;
3、夫妻一方定居港澳;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申报材料:
1、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2、照片(含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二寸、彩色、白底、数码、有层次感,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人像采集服务);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明;
5、港澳配偶的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
6、港澳出生证明或单程证复印件;
7、在港澳配偶的邀请信;
8、派出所或所在单位意见。
办理流程:
1、湖州市公安局警务E广场网站下载或在窗口自助填表机填表;
2、拍照;
3、提交表格与相应材料;
4、市局审批并制证或传输省厅制证;
5、到受理窗口取证(也可在申请时要求采用邮政快递的取证方式)。
收费标准:证件费:40元
办理时间:
市局:上午9:00--下午16:30(工作日)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14:00--17:30)
办理地点:
市局:湖州市仁皇山街道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
德清县局:德清武康镇长虹东街357号;
长兴县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二楼F区);
安吉县局:安吉县天荒坪南路62号安商大厦F座3楼
咨询电话:
市局:22522702252275;
德清县局:8060345;
长兴县局:6035184;
安吉县局:55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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