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有一方自愿放弃其应享有之合法财产权利,则该行为自当有效。
然而,在离婚争议之时,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将依据双方合意进行协商处理;
若达不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权属的具体情况,遵循有利于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基本原则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必须依照相关法律严格予以维护和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