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是什么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应扣留其车辆,责令投保交强险,进行基础保费两倍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扣留车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强险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车辆是必须要购买交强险的,没有购买交强险相当于是违规的行为,会强制要求缴纳并且罚款,一般是按照基础保费的2倍来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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