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据
要证明原告的身份。比如原告是公司还是个人,住址在哪里。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地址在哪里。只有证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这部分证据有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等。
2、权利证据
原告起诉被告侵权,第一个问题就是要证明自己有这个权利,只有原告有这个权利,才能谈到是否他人侵犯了原告这个权利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商标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侵权证据
被告哪些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这部分证据是调查取证的要点,也是证据链条中最重要的部分。这部分证据有:涉嫌侵权的商品实物、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发票、公证了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公证书、侵权公司的网站等宣传材料。
4、赔偿证据
赔偿证据用于定性,即确定侵权之后,法院如何判决赔偿数额。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一般分为三种:
首先,商标的知名度,即商标本身的价值。如商标是驰名商标、著名品牌或中华老字号等享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品,可以提供驰名商标认定材料、著名品牌证明或中华老字号的证明材料等证据来证明。另外,需要提供权利人商品的销售情况、广告宣传情况等资料,以证明权利人一直在使用该商标。
其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的账本,相关发票、票据、合同等。
再次,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发票(如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等)等证据。
如何实施知识产权诉前禁令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不过,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该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裁定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所采取的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在一定条件下是受时间限制的,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另外,申请人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于该财产保全的办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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