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闯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一、摩托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闯红灯发生事故,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那就是摩托车的全责,闯红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及时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的也要承担全责。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就是看双方在道路行驶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只要有违法行为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超速、闯红灯、压线、随意变道、超载、行人不走斑马线等等,都要承担责任。
二、电瓶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认定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危险责任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确立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行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立法目的显然是为了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机动车这种高速运输工具的运行行为进行制约。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内涵,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方必须承担责任,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过失相抵规则,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方有权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赔偿其损失,就难以体现无过错赔偿责任原则,更无法强调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除故意外,即使存在重大过错,也不应当对机动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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