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当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申请提出的时间为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离婚后是不可以再继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必须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一、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当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申请提出的时间为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二、离婚了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离婚案件中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为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根据案件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后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因此申请保护令的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必须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离婚后便不能再申请人身保护令,但是前夫仍然暴力威胁、骚扰前妻,前妻可以将前夫的电话号码加入黑名单,以避免短信或电话骚扰以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产生的意义
人身安全保护令产生的意义包括:
1.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近年来,在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要因,而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往往因同在屋檐下而难免受到对方报复。而有了可申请人身司法保护的权利,便使得平日被丈夫当作情绪宣泄工具的受害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2.保护令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人身保护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时即生效,表明受害人从此就是人民法院依法明确保护的对象,这种保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被申请人倘若旧病复发,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紧箍咒。
3.保护令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它不仅可威慑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也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从而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因此,人身保护令之举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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