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概述。包括申请、执行通知、强制执行措施、申请复议、法院受理、电话核实案件是否生效、准备资料、网上申请立案、咨询等步骤。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2.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3.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员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来强制执行。
4. 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 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受理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6. 申请强制执行前先打电话给法官核实案件是否已经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向法院核实案件是否已经生效,以免申请强制执行无权。
7.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如下资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信息、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所函、律师证复印件、被申请人的主体信息、民事判决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材料清单。
8. 准备好上述资料的扫描件以后到广东法律诉讼服务网上申请网上立案选择首次执行入口,就可以操作了。拿到网上登记的流水号后可以到现在直接提交资料,也可以等短信通知后直接邮寄材料给法院。
9. 有不明之处欢迎咨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确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所需资料的,可以向法院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简明清晰。首先申请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责令其履行。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员可采取冻结、扣留、拍卖等措施。不服裁定可申请复议,法院受理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申请前需核实案件是否已生效。申请需准备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可通过广东法律诉讼服务网上申请网上立案。如有疑问,欢迎向法院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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