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号牌几年更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怎么才算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号牌、号牌架和固封装置正确安装使用标准一、机动车号牌、号牌架正确安装使用标准(一)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二)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15°;(三)金属材料号牌的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2008行业标准的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固封装置带有如“辽A”等字样);(四)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二、固封装置正确安装要求及安装检验(一)、安装要求1、安装数量根据(公交管[2010]27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要求: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2、外观要求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号牌固封装置不得遮盖号牌上的机动车登记编号。3、紧固要求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固封底座应紧贴号牌且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结合紧密,固封装置不得有松动。(二)、安装检查将号牌安装在机动车上后,裸眼观察号牌固封装置和号牌,号牌固封装置应紧密贴合于号牌,徒手作用于号牌,没有明显松晃,应符合(一)项的要求。请大家去官网详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简称124号令)还有《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里面有所有的内容。
全文8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