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借条上是不是要写担保人
时间:2024-01-24 19:30:46 3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民间借款借条上是不是要写担保人

民间借款借条上可以要写担保人,也可以不写。借款合同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即可。

一般如果借贷关系中有担保人的会另外签订担保合同,如果没有另外签订担保合同的,则可以在借条中写明担保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担保人是不是可以起诉借款人诈骗

担保人是不是可以起诉借款人诈骗,要看是不是有证据表明借款人是诈骗行为。这个要看债务人的行为是不是被认定为诈骗。

如果构成诈骗罪,则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文盖章要求上不压正文,下不离日期。如果没有压在日期上,一般没有大问题,只要公章本身和文件没问题。

签订合同盖章只需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通常都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n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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