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是怎样的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以下几点要求:1、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2、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当地建设部门的相关手续。4、时间要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5、借款人要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记录良好。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7、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能用夫妻两个人的吗
共同贷款共同还款。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使用了公积金贷款时,那就不能一起偿还了,只有当贷款方还清后,才能一起偿还。
夫妻买房可以使用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借款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借款人应用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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