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只要有类似于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情况的都可以先行拘留。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但是被拘留的,不一定是罪犯,只有经调查确实构成犯罪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不记录档案。
刑事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
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