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否由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保证债务人追索权的实现而向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债务人在债务偿还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代表债务人追偿第三人所清偿的债务。第三人行使追索权时,可能因债务人无力清偿而丧失追索权。为保证追索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这种由债务人为保证人提供的担保又称为反担保。如甲方为债务人B向债权人C提供担保,并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在第三方为债务人担保债权人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保证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也是担保活动中常用的一种方式。
反担保是否必须由债务人自己提供?当然,债务人本人可以提供反担保,但不限于债务人。其他人(第三人)也可以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设立条件。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者质押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应当符合法律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移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移占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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