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方死亡的,由死亡方继承人参加诉讼;被告方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或被告没有遗产也没有义务承担人的,诉讼终结。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一、债务人死亡的话该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情况下的债务纠纷的处理方法: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但并不代表债务关系也是会同时消灭的。此时债务人肯定还有一定的遗产,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就债务人的遗产先清偿自己的债。如果此时遗产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则也是可以要求继承人在自己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二、房子被查封欠款人死了怎么办?
房子被查封欠款人死了,如果其继承人参加诉讼,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续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全文7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