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局、市政委、市政局、市容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为了认真落实全省政风行风座谈会议精神,切实纠正城建监察(市容城管)行业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效能,重塑城建监察(市容城管执法)队伍的新形象,四月初,省建设厅安排部署了为期两个月的全省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调研工作,并派调研组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兴平、韩城、华阴等城市和部分县城进行了调研,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省政府纠风座谈会通报的问题,站在讲政治、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加强对城建监察(市容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的指导。
二、要结合省政府纠风座谈会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和问题,尤其是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执法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回避矛盾、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收费、多罚款少撕票、着装不整齐、仪表不端庄等问题,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切入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改工作,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三、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业务、作风建设,坚持市容城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按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当着装整齐,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出示城管行政执法证件,遵守法定程序,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真正做到“一敬礼、二亮证、三帮忙、四讲理、最后再处理”。对执法表现不合格的人员,要坚决从执法岗位上淘汰下来,作待岗学习、转岗或清退处理。要完善执法监督和工作激励机制,设立和公布执法监督举报和管理服务电话,把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纪律严、业务精、热情高、作风硬、以民为本、廉洁高效”的正规化建设管理执法队伍作为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紧迫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四、要进一步下功夫搞好行业的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执法氛围。在7-10月份,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等工具再次掀起《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宣传的高潮,使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管理监督等法律规定不断深入人心,对市容城管执法工作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化解,对市容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要主动暴光,对市容城管执法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为强化市容城管执法工作,提高市容管理效能,进一步营造社会氛围。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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