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债务负担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6-25 14:40:33 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一、债务承担有什么构成要件

一、债务承担构成要件:

1、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一般指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三、债务承担是什么?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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