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法院提起指控您犯有侵占罪的可能性的确存在,然而这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动机,擅自将他人托付给自己管理或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据为已有,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并且拒绝返还所占财物的行为。
因此,当您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被发现确实存在私自将公司交付给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财产据为己有的情况,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该部分财物时,公司就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对您的自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您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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