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进行投资入股时,可以选择以实物金钱进行投资,也可以选择以现有的技术进行投资;
2、具体投资比例和金钱入股,可以与各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并且以股权的形式确定下来。
3、如果一方要以自己的技术作为该合作经营的资本,那么,该股东将获得的股权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0%。如果以资金入股,则限制不大,股东之间可以协商。
关于技术入股的分析
采用非专利技术入股在政策和法律上可行,但是实际操作比较难。最好的办法是,如果你的合作方确认要采用你的技术来作为公司将来运作的基础,那你可以和他商量你的技术可以占到多少股份。如果是申请过专利的技术,那就属于知识产权入股。知识产权出资必须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该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股东出资表应当填写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如果注册资金100万,那最后相加也要100万。在出资表中可以填写谁出现金额度是多少;谁出技术,额度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全文7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