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保险推销员愿意把保险卖给亲戚朋友。很多人也因为熟人而购买“人际关系保险”。但事后,很多人会发现,自己购买的保单与想象中的不一样,一系列的问题就会出现。关先生是一家国企的普通员工,月收入2000多元。2000年下半年,从原公司辞职的同事王女士回公司推销投资连结保险,声称该保险投资于一级市场,年利润率高达30%,一般为10%,不亏损。同时,他拿出报纸上刊登的“退货清单”和相关文章给关先生看。他承诺一定会盈利,回报率可以达到10%-30%。出于老同事的信任,单位里很多同事都买了,关先生也买了5本。2001年5月,王女士表示可以追加投资,这是公司给客户的优惠政策。而且,投资额度有限,如果她错过了时间就没有优惠政策了。关先生很快又投入了1万元。然而,1万元的发票早就不见了。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关先生不禁要问,怎么了?所以我去了保险公司了解一下。在保险公司,关先生拿到了一份《客户须知》,这意味着该保险与市场上的分红保险等其他险种有很大区别,他要承担投资风险。同时,他还从《客户须知》中了解到,保险公司不仅不承担风险,还按照客户在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资金比例收取0.5%-2%的管理费。更让他气愤的是,他此时得知,原来的同事王女士在介绍业务时,并没有取得从事该业务的资格,他的合同被挂在了另一个保险代理人的名下。”如果我当时知道要交管理费,我就不会买这个保险了!”一种被骗的感觉突然涌上了关先生的心头。他立即向保险公司反映情况,希望保险公司退还保险金。不过,公司否认有欺诈行为,王女士否认当初承诺10%-30%的利润。像关先生一样,很多人也受到熟人的阻碍,或是过多地听保险利益的描述,却不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一些重要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也从不为人所知。事实上,很多保险营销人员都是从熟人“做起”的,相当多的人也因为人际关系不好而购买保险。其实,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一个人不能出于感情而购买根本不需要的保险,也不能为了照顾自己的感情而只购买象征性的一点。然而,它远远不能满足事故发生后的实际需要,实际上成了一种“鸡肋”保险。专家的建议是,无论谁买保险,都要先看保险条款,然后签合同赔付。同时,为了避免代理商对条款解释不清,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各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特别是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关键条款。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购买保险前找一位专业的理财顾问,仔细研究分析家庭的财务特点,选择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再选择合适的险种和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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