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砸哪些属于高空坠物的赔偿范围?
时间:2023-05-03 16:02:35 1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车子被砸哪些属于高空坠物的赔偿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房屋内的物体因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这里所指的物体包括被保险房屋、房屋专属天台及专属庭院内的物体,以及被保险房屋内所使用的空调的外机,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也是负责赔偿的,但此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保险单中载明的高空坠物保险合同赔偿限额为限。

二、我国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案件

民事案件;

(一)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三)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第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三、在我国高空坠物的公式是什么

在我国高空坠物的公式是:H=1/2*g*t^2[g就是重力加速度约等于10米/平方秒],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第三者 最新知识
针对车子被砸哪些属于高空坠物的赔偿范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车子被砸哪些属于高空坠物的赔偿范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