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依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增加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
一、合伙企业需要多少人组成
合伙企业需要几个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3、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二、合伙做生意怎么分配利益?
合伙生意的利益分配:
1、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平均分配利润;
2、按照按份责任分配原则,根据合伙人出资的比例,按比例分配利润;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三、创建合伙企业具备什么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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