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医保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医保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二、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1、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4、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5、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三、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
1、报销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机构就医购药。
2、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3、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
4、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医疗费用需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5、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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