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以下几种情形都可以认定是当事人一方需要负全责的。首先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其次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还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以及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等其它情况。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承担全责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不一定要负全责。如果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仅有醉驾这一个引起交通事故的行为的,那么醉驾一方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在这起事故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闯红灯等,那么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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