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对方不承认证据不足一般会判处无罪。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证据则无法轻易判定被告人有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吗
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逮捕手续主要就是逮捕证,没有逮捕证的话,公安机关是无权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但新《刑事诉讼法》第93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检察院的审查结果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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