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转籍申请成功后不去办理
1、车辆转籍申请成功后不去办理,会因为没有办理档案而被列为“黑户”车辆,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机动车转籍申请成功后的流程
1、机动车转籍申请成功后的流程如下:
(1)车管所受理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变更业务,届时车管所会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回收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30天的临时行驶号牌,并将机动车档案交给机动车所有人;
(2)机动车所有人领取临时号牌后,应在临时号牌的有效期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全文5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