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松北大道建设改造工程的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及畅通,从4月15日至5月10日,将部分封闭松北大道(松花江公路大桥北侧引桥至金水桥)的交通,并对交通流量调整如下:
一、调整交通流量的规定1.每日7时至18时,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公路大桥至堤顶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2.每日7时至18时,松北大道(堤顶路至大耿家环岛),禁止载质量大于2吨(不含2吨)的货运车辆通行;3.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公路大桥至堤顶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4.松北大道(公路大桥至堤顶路)、松花江公路大桥,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
二、车辆绕行规定1.由京哈高速、102国道方向去往江北的车辆可从京哈高速、环城高速绕行;2.由哈牡高速方向去往江北的车辆可从哈牡高速、环城高速绕行;3.由哈成公路方向去往江北的车辆可从哈成公路、环城高速绕行;4.由哈同公路方向去往江北的车辆可走东滨江桥、哈呼公路;5.由哈大高速、哈黑公路、哈绥公路方向去往江南的车辆可从哈大高速或哈呼公路、环城高速绕行或从江北中环路、哈呼公路、东滨江桥绕行。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0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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