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宣判后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
1、民事纠纷宣判后判决一般十日内可以拿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送达之日分几种情况:
(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
(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
(3)公告送达,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
二、民事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后15日内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就可以申请一审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第二审因为是终审,所以自判决宣判之日起就可以执行。
申请执行时限为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如果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大概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法院会让你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车和房子以及其他不动产比较好执行。
三、民事诉讼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执行的合法性原则
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指执行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执行合法性原则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执行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没有生效的,或者生效的文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种类的,不能启动执行程序。其次,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围。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措施的规定。最后,执行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执行人员在采取执行措施以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只有在其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
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
(三)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
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五)协助执行原则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不管受理的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类型的案件,都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结案件、并下发判决书、裁决书。案件审结后,法院也需要采取适宜的方式去发送判决书、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n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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