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平台打车出车祸可以要求平台赔偿吗
在网络预约用车服务领域,一旦涉及到安全事故,作为管理者及组织者的网约车平台显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尽管此类平台向车主收取了所谓的“管理费”,然而当乘客因为选择使用该平台约车而遭受意外伤害时,平台依旧应当被视为责任主体。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若乘客所乘之车为非运营性质的手机预约车辆,一旦不幸发生车祸,乘客与车主均有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绝对其进行理赔的困境。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乘客在搭乘网约车的过程中遭遇车祸并因此受伤,且网约车平台与司机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考虑寻求保险公司的赔偿援助。
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将在责任范围内对乘客进行赔偿。
若交通事故肇事方为赔偿义务主体,且赔偿金额较大,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乘客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二、乡间道路出车祸怎么判责
在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责任的划分通常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事故当事人选择逃避责任并离开现场,导致现场情况发生改变或证据被毁损,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准确地查明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那么逃离的当事人也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后,若是当事人有蓄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销毁证据的行为,那么他们也同样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于由于双方甚至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的交通事故,应按照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确定每个人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再者,当所有当事人都没有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时,这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此时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全文7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