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在社区内停靠期间遭受剐蹭且肇事者逃离现场时,可以判定为逃逸行为。
所谓的“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引发交通事故之后,为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针对这些逃逸者,若其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全文3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