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金额大的行为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的具体情况如下:1、以虚构的公司或者以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2、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财产权证明书作为保证的情况下3、没有实际的履行能力,首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欺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情况下4、接受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预付款或者保证财务欺诈的方法5、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通报人可以向犯罪地的公安局侦探支队/侦探大队通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2)第77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金额在2万元以上,应立案起诉。因此,达到立案标准,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的,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合同诈骗的类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全文9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