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伤者的受伤情况,伤者是否有并发症,是否需要二次手术而有所不同,比如有并发症的应当在并发症出现时进行鉴定。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原则包括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以及排除原伤病原则。
一、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需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原则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客观评定原则,即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即遇有法律规定的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法定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对于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两种以上的不同标准进行评定,亦不得评定两次以上。
3.分别评定原则,即当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4.排除原伤病原则,即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三、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如下材料:
1.入院和出院的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5.交通事故认定书;
6.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如果伤残者本人无法亲自申请鉴定的,还需要提供伤残鉴定委托书。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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