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
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3、变更公司形式;
4、重大资产重组;
5、修改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企业股东会决议需要盖章吗?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
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合法证明。)
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
也就是说,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需要公章才可以有效,全体股东签字就表明产生效力,如果要盖章也没有问题。
企业股东会的决议可以盖章也可以不盖章,但是需要全体股东的签字才可以。一般召开很重要的股东会决议的话,就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然后进行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全文5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