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
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一、合法继承人是否继承债务
应当继承。
1、继承人应当向被继承人的债权通告声明债权:对被继承人死亡,其债权人并不可能及时知晓。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继承人或其他遗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死者的债权人发出继承开始的通知,以便债权人及时主张债权。
2、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以遗产价值为限:根据限定继承遗产原则的要求,继承人在清偿死者的债务时,仅以死者所遗留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不必清偿,例如死者有遗产1万元,债务有1万2千元,继承人在清偿债务时只以死者遗留的1万元遗产为限,对超过遗产价值的2千元债务,继承人可不予偿还,这2千元就因死者的死亡而消灭。这就是限定继承原则。
3、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为特定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例如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财产应优先于执行债务。
4、各继承人应当按照各自继承遗产的比例分担死者债务:在有多个继承人时,各个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5、遗产被分割后死者债务的清偿:在现实生活中各继承人可能未清偿债务,遗产就被分割完毕了,那么在处理死者的债务时,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的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6、执行遗赠时,不得妨碍清偿死者的债务:为了防止被继承人利用遗赠的方式逃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人死了欠款怎么起诉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前,应当清偿遗产范围内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财产分割,应当按照继承范围,按比例清偿债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遗产分割时,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费;但是对于缺乏工作能力、没有生计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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