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不可以别人代替开。但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立案,婚姻关系作为一种身份关系,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如果当事人本人无法参加法庭的审理,人民法院会将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因此没有特殊情况,还是本人起诉离婚较好,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利益。
民政局开具离婚证明可以吗
关于离婚的证明,如果当时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可以向民政局或者档案馆查询并要求出具离婚证明,如果是通过法院离婚的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如果当时协议离婚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开具证明,如果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可向法院查询判决或调解书。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离。原告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法院会判离。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归自己所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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