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缴纳税款外,从滞纳税款至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根据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滞纳金的起算时间是申报纳税期截止之日的次日。
各个税种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进行申报缴税,若到申报纳税期限截止还未缴纳税款的话,则从次日开始计算滞纳金。
关于税收引起的争议,当事人一般是先要提起行政复议的程序,等到行政复议的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有些税收的争议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的,不是一定必须的先经过行政复议的程序。
税收滞纳金的计算
滞纳金按每票货物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独计算,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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