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做生意欠的债务原则上由夫妻共同承担,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做生意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当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夫妻债务约定是否能由一方承担
如果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分担债务,即原夫妻各负其中一项或多项债务,债务应由约定的偿还人偿还,但原配偶一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夫妻可列为共同被告,也可列为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原配偶为第三人,责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原配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方法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
二是明确约定谁偿还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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