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屋赠与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赠与文书(原件);
(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一、公证处房产怎么办理赠与过户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赠与手续:(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2、房屋权属证书;3、房屋户型平面图;4、房屋赠与公证书;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6、契税(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二、房屋赠与转让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屋赠与转让所需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的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两份房产平面图;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整个划拨土地或整个建筑占用划拨土地的,应当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三、买了二手房如何过户
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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