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赔偿范围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一、交通肇事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肇事保险公司一般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下列情形除外:
1、受害人故意的;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3、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否包括车内人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所以说,被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人员、被保险人人身伤亡的,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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