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铺作为一种典型的商业用途不动产,其权属转移通常需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公证以及产权登记等严格法律程序方可完成,这就使得向开发商申请退回并非易事。在一般的情形下,若有业主欲收回其购置的格子铺时,需先同开发商展开友好协商,协商事项涵盖了双方在此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划分,退回方式的选择及具体时间安排,以及相关费用分摊等细节问题。若经多次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业主则有权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身利益,如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但具体应依据实际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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