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办理财产转移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证明及其复印件,并提交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判决书和副本。判决书载明财产所有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登记。离婚后不动产转让的前提必须是不动产的分割由协商或诉讼决定。房管局工作人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可能更改房产证的名称。因此,与换房相比,房产分割可能是最难的部分。房产证的过户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过户交50元登记费。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50元登记费;
5、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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